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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基层大队违法处理室和物证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8-06-07 00:00: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基层大队

    违法处理室和物证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对其基层大队违法处理室和物证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政府采购,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到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备案,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基层大队违法处理室和物证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ZCD-ZC2018073

    三、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

    3.1 采购内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基层大队违法处理室和物证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3.2 采购预算:400000.00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全部采购与安装服务内容的供应商。

    4.2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产品并提供正品产品证明。

    4.3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具有相应的货物供货业绩及安装、调试能力,并有良好的技术支持能力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4.4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

    4.5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须提供有效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

    4.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2018年6月7日至2018年6月14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2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5.3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投标供应商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上述(1)-(3)资料报名时须留存,请各供应商准备好各项资料。

    5.4报名地址: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办公楼四楼)412室政府采购部。

    5.5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200.00元/份(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6月19日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递交至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八、联系方式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

       新疆昌吉市北外环路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  

    人:林龙      联系电话:0994-5651580   18999551211   

    招标代理: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办公楼四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王中华、李志燕

    联系电话:0991-5866339   18097675281    传真:0991-5822508

     

    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一八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