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米东区企业党建教育基地设计制作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4月3日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D-ZC2023022
2.项目名称:米东区企业党建教育基地设计制作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元):2600000.00
标项名称:米东区企业党建教育基地设计制作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6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米东区企业党建教育基地设计制作;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8.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近三年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20日(每天10:00至13:30, 15:30至19: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获取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系统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栏目,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所要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3日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3年4月3日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网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36进行咨询。
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参与电子投标的投标人,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提示:“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签到、解密等,完成“开标一览表”在线签章。注意:如未在规定时间进行以上操作,将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石化北路300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严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109916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
项目联系人:王中华、高慧玲
联系电话:13209950311、13999138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