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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石河子公路管理局处置评估报告中部分资产项目 2023-03-17 13:52:23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石河子公路管理局处置评估报告中部分资产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石河子公路管理局处置评估报告中部分资产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407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D-SHZJ- CZZC2023001

    项目名称:石河子公路管理局处置评估报告中部分资产项目

    最低价(如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处置资产内容及要求。

    项目概况:石河子公路管理局处置评估报告中部分资产,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

    2)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已完全按照国家《报废汽车管理办法》升级改造完成并顺利更换了新资质的,新资质中必须包含新能源汽车的回收拆解);

    3)当地环保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有环保局出具的环评批复;

    4)废机油,废电瓶转运的危废联单。

    (5)提供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6)提供自2022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缴税凭证),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其依法免税;

    (7)提供自2022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材料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9)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近三年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附网页查询截图。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3月17日至202303月23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选择1或2任一种方式。

    1、请各投标人于202303月17日至202303月23日,每日上午10时00至13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须提交的资料:①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见附件),内容包括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及账号、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号码等)和加盖公章的扫描件;②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扫描件;③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的备案材料④获取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⑤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到场获取文件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⑥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957093342@qq.com。汇款时请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费”,获取招标文件款项到账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设立收款账户的银行确认的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充分考虑款项汇(转)出手续办理时间、资金在途时间、资金到账时间等,确保款项准时或提前到达招标代理机构收款账户。邮箱收到资料(必须齐全)且款项已到账后,视为获取招标文件成功。

    注: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费用汇款账号:

    帐户名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户银行:乌鲁木齐银行中亚支行

       号:0000020070110094602515

       号:313881000086

    2、携带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3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4月0710:00~11: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04月07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石河子公路管理局

    地址:石河子市北四东路33号

    联系人:孙文杰    联系电话:138995079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

    项目联系人:王燕萍、范晓梅

    联系电话: 13669958615

    石河子公路管理局纪检办公室: 0993-2652049

                                                 


     

    石河子公路管理局

    202303月16日

    招标文件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