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G30线果子沟路段隐患修复(二期)工程已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19年大中修计划,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资金来自2019年公路大中修工程费和2020年大中修工程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G30线果子沟路段隐患修复(二期)工程是对K4174+510至K4196+800路段水毁隐患工程进行修复和维修加固,修复方案包括挡墙基础加固、加固路测挡墙、锥坡修复、冲刷防护、路面修复等。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1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项目内的路基(防护)、路面(修复)、桥梁涵洞(维修加固)、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监理服务期共计16个月(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交工验收期)4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设置监理人员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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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所辖施工标段 |
起讫桩号 |
公路等级 |
长度 (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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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0线果子沟路段隐患修复(二期)工程施工监理 |
一 |
K4174+510-K4183+000 |
高速 |
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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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K4183+000-K4196+800 |
高速 |
13.8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证书。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5日至2019年7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写字楼四楼407室)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25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大道妇女儿童发展中心10楼)。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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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 |
招标代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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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2号 |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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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830000 |
邮 编:8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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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991-5281911、5281962 |
电 话:0991-5822508 132099068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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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1-5281977(财务) |
传 真:0991-5822508 |
|
联系人:魏淑珍 凯撒尔江 |
联 系 人:王顺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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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0991-5281053 纪检监督:0991-5282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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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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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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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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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绩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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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独立完成2个及以上,单个合同段在10km及以上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或高速公路大中修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 |
注:1.“近年”指从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间。
2.上述业绩要求不包括其分包的业绩或作为联合体完成的业绩。
3.对于在同一个项目中同时获得的两个监理合同段,视为两个不同的业绩。
4.母子公司的业绩不能相互使用;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如未提供有效的企业变更批件,否则其业绩不予计算。
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公路水运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系统”并公开的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公路水运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公路水运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须保证查询路径的准确性,如需要用户名或密码,须一并提供)。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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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誉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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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存在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处罚期未满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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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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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 |
1 |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取得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JGJ)资格证书,于2010年及以前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还应持有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年龄在60岁以下,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不含副驻地监理工程师)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或高速公路大中修工程的监理任务。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 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注: 1.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且身体健康、适应野外工作;
2. “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应附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等)的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公路水运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公路水运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须保证查询路径的准确性,如需要用户名或密码,须一并提供)。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如总监理工程师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该项目委托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投标人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填报,其他监理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由招标人和中标人按投标文件格式中“合同格式附件三 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中的具体要求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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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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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评价结果中被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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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函上填写的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项目名称分别与本招标项目名称一致。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 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 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3.7.4项规定。 (13) 技术建议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并密封,字迹清晰可辨;技术建议书(副本)未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文字、符号、标识等; (14) 技术建议书总页数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 (15) 技术建议书中未出现与投标报价相关的内容; (16) 技术建议书载明的监理服务期、工程质量目标、安全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7)技术建议书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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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函上填写的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项目名称分别与本招标项目名称一致。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 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5)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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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 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 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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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分 主要人员:25分 业绩:22分 履约信誉:8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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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 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 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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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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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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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12822019-07-05 15:18:05 来源: 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G30线果子沟路段隐患修复(二期)工程已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19年大中修计划,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资金来自2019年公路大中修工程费和2020年大中修工程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G30线果子沟路段隐患修复(二期)工程是对K4174+510至K4196+800路段水毁隐患工程进行修复和维修加固,修复方案包括挡墙基础加固、加固路测挡墙、锥坡修复、冲刷防护、路面修复等。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1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项目内的路基(防护)、路面(修复)、桥梁涵洞(维修加固)、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监理服务期共计16个月(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交工验收期)4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设置监理人员7人。
项目名称
所辖施工标段
起讫桩号
公路等级
长度
(km)
G30线果子沟路段隐患修复(二期)工程施工监理
一
K4174+510-K4183+000
高速
8.49
二
K4183+000-K4196+800
高速
13.8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证书。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5日至2019年7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写字楼四楼407室)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25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大道妇女儿童发展中心10楼)。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2号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四楼
邮 编:830000
邮 编:830000
电 话:0991-5281911、5281962
电 话:0991-5822508 13209906878
0991-5281977(财务)
传 真:0991-5822508
联系人:魏淑珍 凯撒尔江
联 系 人:王顺明
行政监督:0991-5281053
纪检监督:0991-528220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
2019年7月5日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
业 绩 要 求
近年独立完成2个及以上,单个合同段在10km及以上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或高速公路大中修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
注:1.“近年”指从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间。
2.上述业绩要求不包括其分包的业绩或作为联合体完成的业绩。
3.对于在同一个项目中同时获得的两个监理合同段,视为两个不同的业绩。
4.母子公司的业绩不能相互使用;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如未提供有效的企业变更批件,否则其业绩不予计算。
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公路水运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系统”并公开的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公路水运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公路水运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须保证查询路径的准确性,如需要用户名或密码,须一并提供)。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信 誉 要 求
投标人不存在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处罚期未满的情形。
人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在岗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取得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JGJ)资格证书,于2010年及以前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还应持有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年龄在60岁以下,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不含副驻地监理工程师)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或高速公路大中修工程的监理任务。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 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注: 1.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且身体健康、适应野外工作;
2. “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应附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等)的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公路水运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公路水运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须保证查询路径的准确性,如需要用户名或密码,须一并提供)。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如总监理工程师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该项目委托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投标人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填报,其他监理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由招标人和中标人按投标文件格式中“合同格式附件三 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中的具体要求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
条款号
编列内容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评价结果中被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函上填写的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项目名称分别与本招标项目名称一致。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
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
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3.7.4项规定。
(13) 技术建议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并密封,字迹清晰可辨;技术建议书(副本)未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文字、符号、标识等;
(14) 技术建议书总页数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
(15) 技术建议书中未出现与投标报价相关的内容;
(16) 技术建议书载明的监理服务期、工程质量目标、安全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7)技术建议书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函上填写的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项目名称分别与本招标项目名称一致。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 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5)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 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 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分
主要人员:25分
业绩:22分
履约信誉:8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
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
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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