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0线果子沟路段隐患修复(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G30线果子沟路段隐患修复(二期)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以新公管养〔2019〕245号批复,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为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2019年公路大中修工程费和2020年大中修工程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G30线果子沟路段隐患修复(二期)工程是对K4174+510至K4196+800路段水毁隐患工程进行修复和维修加固,修复方案包括挡墙基础加固、加固路测挡墙、锥坡修复、冲刷防护、路面修复等。
计划工期:2019年8月1日开工,2019年11月30日完工,总工期122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招标范围为:路基(防护)、路面(修复)、桥梁涵洞(维修加固)、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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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标段 编号 |
起讫桩号 |
公路等级 |
长度 (km) |
主要工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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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0线果子沟路段隐患修复(二期)工程 |
一 |
K4174+510-K4183+000 |
高速 |
8.49 |
路基(防护)、路面(修复)、桥梁涵洞(维修加固)、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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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K4183+000-K4196+800 |
高速 |
13.8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对本项目2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9年7月5日至2019年7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00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写字楼四楼407室)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图纸售价2000元/标段,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5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大道妇女儿童发展中心10楼)。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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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 |
招标代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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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2号 |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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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830000 |
邮 编:8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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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991-5281911、5281962 |
电 话:0991-5822508 132099068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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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1-5281977(财务) |
传 真:0991-5822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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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魏淑珍 凯撒尔江 |
联 系 人:王顺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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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0991-5281053 纪检监督:0991-5282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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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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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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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标段 |
同时具备: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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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财 务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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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标段 |
1. 投标人2018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大于1.0; 2. 投标人2016年~2018年平均营业额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3. 投标人出具的用于本项目的银行信用额度不小于200万元人民币。 (注: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不在此信贷额度内) |
注:1.投标文件中应提供2016年~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
2.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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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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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标段 |
近年独立完成2个及以上,且单个合同段不少于10km的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或高速公路大中修工程施工业绩。 |
注:1.投标人须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填列其用于资格审查的工程业绩,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内容”、“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须保证查询路径的准确性,如需要用户名或密码,须一并提供)。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2.“近年”是指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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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信 誉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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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标段 |
投标人不存在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处罚期未满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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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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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标段 |
项目 经理 |
1 |
(1)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取得注册建造师证书后至少担任过1条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或高速公路大中修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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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总工 |
1 |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至少担任过1条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或高速公路大中修工程的施工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
注:1.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2.“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须保证查询路径的准确性,如需要用户名或密码,须一并提供)。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3.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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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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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的,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评价结果中被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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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函上填写的项目名称或标段号、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项目名称或标段号分别与本招标项目名称或标段号一致。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函上填写的项目名称或标段号、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项目名称或标段号分别与本招标项目名称或标段号一致。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 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5)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8)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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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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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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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评标价得分:100分 其他因素分值: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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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 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 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计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价平均值下浮0.5、0.7、0.9、1.1、1.3、1.5、1.7、1.9、2.1、2.3、2.5个百分点(每个标段抽取一个系数,具体值在开标现场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作为评标基准价。
式中:D—评标基准价 Di—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不包括按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包括未被开标现场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一个最高值评标价和一个最低值评标价); x—开标现场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的下浮百分点; n—评标价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家数(不包括按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不包括已被去掉的一个最高值评标价的投标人和一个最低值评标价的投标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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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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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评标价得分 |
10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E1、E2,但E1应大于E2。 本项目E1=2 ;E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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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其他因素 |
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 投标人信用评价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施工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新交工程〔2018〕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新疆公路工程招标投标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新交工程〔2018〕64号)执行。 投标人某一年度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项目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中无评价结果的,其信用等级按照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A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及以下等级对待。 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施工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新交工程〔2018〕5号)的规定计算,即以投标人最近三个年度(2018年、2017年、2016年)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加权平均后确定,权值分别为0.5、0.3、0.2。 信用评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Y=Y1×0.5+Y2×0.3+Y3×0.2 式中:Y—信用评价得分;
G30线果子沟路段隐患修复(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点击数:16902019-07-05 15:17:41 来源: 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G30线果子沟路段隐患修复(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G30线果子沟路段隐患修复(二期)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以新公管养〔2019〕245号批复,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为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2019年公路大中修工程费和2020年大中修工程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G30线果子沟路段隐患修复(二期)工程是对K4174+510至K4196+800路段水毁隐患工程进行修复和维修加固,修复方案包括挡墙基础加固、加固路测挡墙、锥坡修复、冲刷防护、路面修复等。 计划工期:2019年8月1日开工,2019年11月30日完工,总工期122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招标范围为:路基(防护)、路面(修复)、桥梁涵洞(维修加固)、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对本项目2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9年7月5日至2019年7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00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写字楼四楼407室)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图纸售价2000元/标段,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5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大道妇女儿童发展中心10楼)。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联系方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 2019年7月5日 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注:1.投标文件中应提供2016年~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 2.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须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填列其用于资格审查的工程业绩,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内容”、“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须保证查询路径的准确性,如需要用户名或密码,须一并提供)。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2.“近年”是指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间。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注:1.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2.“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须保证查询路径的准确性,如需要用户名或密码,须一并提供)。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3.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招标公告附件二: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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