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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红柳峡乡花儿刺村水毁桥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9-08-15 10:23:55

    大红柳峡乡花儿刺村水毁桥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大红柳峡乡花儿刺村水毁桥修复工程已由巴里坤县发改委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车购税资金,招标代理为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计划工期:

    2019年91日开工,2019 1031日完工,总工期61日历天。

    2.2本次招标的大红柳峡乡花儿刺村水毁桥修复工程,工程内容为新建2-13米小桥一座,桥梁全长42.04米,上部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空心板,基础为扩大基础。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其他投标人须已被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987日至2019815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1330分,下午1530分至19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写字楼四楼)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图纸售价2000元/套,参考资料册售价200.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7日10时00分,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哈密市交通运输局五楼招标中心(哈密市建国北路21号)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巴里坤县天山路21号

    邮政编码:839200

    联 系 人:张敏

    电    话:18999446332

    传    真:0902-6822343

    招标代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写字楼4楼

    邮政编码:830000

    电    话:0991-5822508   13209906878

    传    真:0991-5822508

    联 系 人:王顺明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1987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同时具备:

    1.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

    2.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1. 投标人2018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0

    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年内至少独立完成1座新建桥梁(小桥或中桥或大桥或特大桥)的施工业绩。


    注:1.投标人须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填列其用于资格审查的工程业绩,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内容”、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须保证查询路径的准确性,如需要用户名或密码,须一并提供)。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2.“近年”是指2016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间。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投标人不存在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处罚期未满的情形。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4)至少担任过1座新建桥梁(小桥或中桥或大桥或特大桥)的施工项目经理。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3)至少担任过1座新建桥梁(小桥或中桥或大桥或特大桥)的施工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注:1.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2.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须保证查询路径的准确性,如需要用户名或密码,须一并提供)。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3. 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该项目委托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评标办法(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的,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评价结果中被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    投标函上填写的项目名称分别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项目名称及本招标项目名称一致。

    (2)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    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 投标函上填写的项目名称分别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项目名称及本招标项目名称一致。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 )、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5)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8)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7.4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5项规定。

    2.2.1

    分值构成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评标价得分:100

    其他因素分值:信用评价得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 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 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4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计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在开标现场,由监督人员随机确定投标人代表,由该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评标价平均值下降百分点(平均值下降百分点为2%3%4%5%),将评标价平均值下浮随机抽取百分点后,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3 位小数

    2.2.41

    评标价得分

    100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E1E2,但E1应大于E2

    本项目E1=2 E2=1

    2.2.42

    其他因素

    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

    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按照哈密市交通运输局下发《哈密地区农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2018年度我区交通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新交建管〔20194号)和哈密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哈密市2018年度交通建设项目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哈市交字【201954号)执行,当两者不一致时,以信用评价等级高者计算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

    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即本项目评标时加分或扣分具体分值:

    AA级信用等级从业单位:在投标报价得分结果的基础上加3.0分的信用评价得分;

    A级信用等级从业单位:在投标报价得分结果的基础上加1.5分的信用评价得分;

    B级信用等级从业单位,评分时不增加也不扣减信用分;

    C级信用等级从业单位:在投标报价得分结果的基础上扣减1.5分的信用评价得分。

    信用评价补充内容

    哈密市交通运输局下发《哈密地区农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见附件)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评标办法2.2.1分值构成补充细化为:

        2.2.1分值构成

    1)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其他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评标办法2.2.4评分标准补充细化为:

    1)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本项目招标采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1项(1)目规定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无须按照本章第3.3.2项和第3.3.3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第3.3.2项至第3.3.5项内容不适用本项目。

    4.评标办法3.4.1补充细化为:

    3.4.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即综合评估得分=评标价得分+其他因素得分)。

    5. 评标办法3.8.1补充细化为:

    3.8.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招标人本次对①大红柳峡乡花儿刺村水毁桥修复工程、②2019年巴里坤县农村公路小修养护工程、③巴里坤县2019年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等三个项目同时进行招标,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对以上三个项目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允许被授予一个项目。

    本次招标各项目按以下原则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排名的顺序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当同一投标人同时取得两个及以上项目综合得分第一时,评标委员会将按①、②、③的顺序优先推荐该投标人为序号较前的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该投标人必须自动放弃其他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当某项目中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已取得其他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且不允许在本项目再次被授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时,将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某项目中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第二的投标人均已取得其他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且不允许在本项目再次被授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时,将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上述原则,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如需要)。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3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3.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 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 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 价。

    3.3.3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 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 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己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 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3.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3.5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4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即评标价得分)。

    3.4.2投标人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4.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